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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_幼儿园园务工作总结3篇

豆瓣评书 乡镇工作总结 2022-05-21 16:32:43 0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_幼儿园园务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2019年xx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点为中心,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尽进”原则,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理顺群众办事流程、精简承办环节,通过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担当,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效率。

  二、健全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今年以来拆违、横塘村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证据保全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执行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全年累计开展重大行政合同协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代拟有关法律文书2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解答法律咨询十余次。

  三、建立审查制度,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温州市瓯海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法文件制定和审查中的作用,对以街道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完成前置审查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以街道办事处、农投公司名义签订的行政合同,一律实行合法性审查和事前把关审批,其中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行政合同共7件,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规配置执法记录仪15台,积极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截至目前应领证工作人员36人,其中15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41.7%。制定出台街道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开展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累计梳理行政执法事项100项。

  五、深化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为主,微信微博等政务自媒体为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街道政务信息,努力打造“阳光政府”,今年以来累计通过中国瓯海、瓯海政府信息公开、政务自媒体等渠道发布政务信息1278条。

  六、强化纠纷化解,有效确保社会稳定。做好行政应诉反馈工作,建立败诉案件总结分析、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大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力度,全年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件,对38件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实现撤诉3件,其余案件尚在调解中。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年调处矛盾纠纷556宗,调处率100%。充分发挥“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积极回应诉求,做到件件有答复。

  七、强化保障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法律知识学习与理论中心组学习相结合,组织班子领导带头学法、讲法,集中组织理论中心组开展法律知识学习3次,开设律师微讲堂1次。组织街道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今年安排11人参加学习。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依托“xx红页”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普法,截至目前已累计推送9期普法知识内容。

  八、提炼亮点工作,打造“最佳实践”培育点。依托法律顾问优势,成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优化提升场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初步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点创建工作,并通过市法制办初步调研检验。

  2019年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如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还比较简单,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重点抓好教育培训,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为上做文章;严格监督审查、在落实责任上动真格,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市委目标考核的要求,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指数,按照2019年任务分解目标,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目前228项工作目标已经完成220项,占总目标的96.5%。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时,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承标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制定了考核细则,确保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得到全面完成。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共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向市政府备案9件、政府部门备案2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了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约87件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城管局,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涣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大了"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对有关部门推进"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六)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制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评价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体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xx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我镇的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的始终,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法治大佳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

  我镇党委、政府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主任担任组员,由党政办统一协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科室和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有效保证依法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建立健全了以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

  (一)、亲人身后事,一次也不跑。根据《县跑改部关于死后全事项“一次也不跑”的决定》(宁跑改部【2019】3号)和《县跑改部关于全面升级亲人身后事“一次也不跑”的决定》(宁跑改部【2019】6号)文件的要求,我镇积极落实各项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施以来,群众办理死亡证明,殡葬火化、户籍注销、津贴停发等事项全面事项“零跑”,有力提升改革的群众获得感和政府公信力。一是法治

  为先,变多件事为一件事。通过县审批法庭裁决,依法取消4项办理环节。引入组团式服务理念,按照“一件事”要求进行方案设定,在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创新开设“受理”功能,形成12345一个口子受理、医疗卫生机构一家出具死亡证明、死亡讯息一个政务群流转分头处理的“一件事”模式。二是标准为基,变随意性为精准化。将改革标准化理念深入贯彻到“一件事”执行中,以此作为“一窗受理

  、集成办理”的经典案例。重新建构“瘦身版”流程,出台标准样本,对关键环节和细节进行精准化研究,设置标准化样板,以标准化引领相关部门权力运行业务流程整合优化,固化改革创新成果。三是制度为辅,变无序化为常态化。以考虑群众的获得感为根本检验标准,在基本不增加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实行多类服务机制。实行网格员动态报告机制,要求村干部或村网格员主动动态掌握网格内丧事事宜,确保包括孤寡、残疾等各类情况正常死亡后12个小时内反馈至12345。实行上门服务机制,接到12345工作指令,镇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指派防保医生协同网格员或村干部共同到死者家中进行实质性的死因调查鉴定并按规定出具《医学死亡证明》,同时,送达户籍注销30日期限告知书,病告知火化预约联系方式。

  (二)推行实事票决,健全依法决策。实事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如何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依法决策中需要研究的重点工作。大佳何镇从2008年开始试点实事工程票决制,已经有十年的经验。在推行实事票决前,我们每年也安排一批重点实事工程,基本是政府“一厢情愿”“拍板”说了算,但群众想什么、要什么,在信息上不是很对称。基于这样思考,我们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目标,以完善行政决策为目的,对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了尝试。每年在镇人代会上,由我们向大会报告下一年实事工程候选项目。经过代表审议讨论,最后由全体与会代表按照投票表决办法,采取打分、打“√”或者画圈的形式,差额票决正式项目,按照得分或者得赞成票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政府实事工程正式项目。票决结果当场公开,并向社会公布。

  2019年,大佳何镇在镇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村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4月,完成调研工作。6月草拟和下发《大佳何镇村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征求意见稿)》。8月,正式出台《大佳何镇村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实施办法》。10月,开始试点并在各村进行广泛宣传。11月,各村开始征集村级票决制项目。

  票决制实行后得到代表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具有广泛深厚的民意基础,在实施过程中不再是政府唱“独角戏”“一人划船”,而是“众人划桨”。

  (三)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佳何镇政府与宁波市导源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19年宁波市导源法律服务所为大佳何镇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5次。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各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受理群众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文书代写,宣传最新法律条文。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农村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e

  服务群,提供8小时外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法律进农村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让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2017年我镇村班子换届选举前期,邀请农村法律顾问走村入户,向村民宣讲有关两委会换届应注意的法律事项,为依法顺利完成农村两委会换届提供相关法律宣传服务。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执法水平。制定了党委中心组成员和机关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邀请法律顾问、部门专家,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镇干部周二夜学等机会,先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访矛盾处置化解、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

  国重要论述,以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了系统性学习。精心组织公务员学考活动,全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每年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有序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组织好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对新提拔的领导和新考入的公务员要求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证的培训与考试,目前共有11名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全面提升了镇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此外,我镇还健全完善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或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的项目,邀请法律顾问或社会机构,参与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五)开展人民调解,创新基层治理。大佳何镇利用“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工作室,依托综治网格员,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无缝调解。结合平安巡防工作,网格员在各自网格走访巡查,排摸矛盾纠纷,通过E宁波系统进行上报,再由镇综合指挥室进行指派,普通的民间纠纷直接由专职调解工作室介入调解。截止2019年10月底,“老何说和”调解室共受理纠纷88件,调处成功88件,涉及金额51.12万元。

  三、强化执法监督,明确责任考核

  一是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定期组织召开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会议,研究部署人大监督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合法范围下运转。三是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

  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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