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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

星火作文 月度工作总结 2022-05-25 09:32:17 0

  我学到许多关于公诉工作的新知识,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校园里学到的知识,实习期间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工作,并得到检查人员的认同,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欢迎阅读。

  第一篇: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

  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

  一、案件审查起诉基本情况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贩卖案件7件

  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

  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钟明非法持有一案,钟明在被抓获时从其身上搜查出“”45粒重18克,可是根据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成分并非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亚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这类必须达到二十克以上,钟明才构成非法持有罪,因此,承办人依法做出了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钟明犯有非法持有罪的指控的处理意见。此外在被告人

  第二篇: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我院公诉科按照上级院及本院的要求和部署,并按照全省公诉工作要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地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20xx年我院公诉科共受案18件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件18人,其中盗伐1件1人,受贿2件4人,盗窃2件2人,故意伤害5件5人,xx2件2人,挪用资金1件1人,抢劫1件1人,行贿1件1人,非法制造枪支1件1人,上报分院1件1人, 改变案件性质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

  一、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是公诉工作的两项基本职能,其中指控犯罪、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提高办案质量是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在工作中我们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落实到办案人,层层把关严审细查,起诉准确率达100%,使无罪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不诉案件、法院改变起诉指控罪名案件均为零。

  二、强化法律监督

  我们严把案件的审查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科干警始终保持认真细致的阅卷,坚决杜决超时限办案,改变侦查机关案件性质1件,即李景明盗伐林木一案,侦查机关以嫌疑人李景明涉嫌毁坏珍贵植物罪移送审查起诉,经过阅卷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认定李景明的行为符合盗伐罪的犯罪构成,我们以李景明盗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起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在工作中,我们严格审查案件,注重对侦查环节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

  三、严格审查办案,加强审判监督

  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审查,作到收到案卷后,当日审查,专人负责,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及时提交检察委员会,按照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方针,做到快审快诉,最快的在受案的次日就提起公诉,平均办案期限为10天,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起诉至法院的案件除均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法院判决改变起诉案件性质的案件。同时,对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均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查,没有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不合法的案件,没有改变指控罪名的案件,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

  四、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量

  公诉部门对侦查活动的介入,有利于及时、全面、合法地获取指控犯罪所需的证据,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我院公诉科坚持做到以案件为号令,及时主动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洪亮杀人一案,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抓获后,我们与公安机关共同讯问,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对案发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寻找其他在现场的证人作证,将该案的证据固定,并将该案移送分院审查起诉。

  五、简便诉讼,提高效率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我们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在审结的案件中,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我们适用了简化审理,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我们适用简易程序,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累,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2件。

  今后工作打算:

  1、确保案件质量,起诉准确率达100%。

  2、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快审快诉,尽量缩短诉讼时限。

  3、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

  第三篇:2014年度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2014年*月至2014年*月,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公诉科的业务指导下,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履行公诉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一、2014年度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至2014年11月,我科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555件897人,上期积存40件75人,退查重报12件

  39人,提级审理案件26件70人,转其他院审理7件16人(以上合计640件1097人)。其中经济案件14件14人,法纪案件2件4人,刑事案件624件1079人;受案数555件897人与上年同期541件844人相比,案件上升0.7,人数上升6.3。

  提起公诉案件553件873人,与去年同期533件811人相比,案件上升3.8,人数上升7.6。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

  不起诉案件9件16人,退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36件97人(含2014年12月退补12件39人),侦查机关撤回案件9件25人,年末无积存。

  在提起公诉的553件873人中,抢劫案件56件95人,与上年同期49件89人相比,案件上升14,人数上升7;盗窃案件180件285人,与上年同期165件26人相比,案件上升9,人数上升9;诈骗案件33件47人,与上年同期21件24人相比,案件上升57,人数上升96;故意伤害案件92件117人,与上年同期70件91人相比,案件上升31,人数上升29;其它案件192件329人,与上年同期224件346人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数下降5。

  2014年,出庭支持公诉277件,适用简易程序223件。法院下达判决500件794人。抗诉案件3件7人。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把好监督关。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5件。本着严细认真的态度,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发挥主诉检察官个人和主诉检察官会议的互补性,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13件,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8起,规范了起诉意见书粘贴、卷宗装订、页号打印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开辟审判监督的新领域,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向自侦部门移送徇私枉法案件线索1件,有力地净化了审判环境。

  2、加强青少年维权和检察改革探索工作,把好特色关。青少年维权工作是我院的一项特色性工作,我院负责**区、龙凤区、红岗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我科结合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特点,选取也二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素质较高的女主诉检察官专门承办此类案件,贯彻“治病救人”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防止错案1件,通过骨龄鉴定,对1名未满16周岁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已采纳检察建议。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校学生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组织八一农大人文学院辅修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60人旁听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公诉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了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审查制度,选取了一件典型案件,将共同犯罪中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分案审理,更有利地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公诉科代表我院申报了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顺利地被团中央、最高检等单位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3、加强公诉科内部机制建设,把好规范关。公诉科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从细节入手,规范了受案登记、分案顺序、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期限、补查案件的收卷、律师阅卷登记、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及起诉书的格式与编号、不起诉案卷的装订等日常工作,使公诉工作的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了公诉庭审观摩一次,锤炼公诉人的出庭支持公诉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量大,人员超负荷工作。我院公诉科共有1名检察员,5名助理检察员,承担了每年500余件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人均办案100件左右。每名主诉检察官全年平均每周就要审查二件案件,每件案件的审查时间平均只有2.5天,工作负荷是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重的。

  2、在出庭规范化方面,由于公诉科6名检察官,但只有1名书记员,在落实上级院要求的出庭公诉必须配备1名书记员的规定时力不从心。

  二、明年工作打算

  1、2014年的公诉工作要紧紧围绕省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来进行,一切工作盯着目标看、围着目标干。保证起诉、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杜绝无罪案件,杜绝公诉环节的超期羁押。

  2、选树优秀公诉人工作要取得突破。优秀公诉人是公诉工作重要的支点,其可以起到以点代面的作用。要开创争先创优的局面,形成竞争的态势。积极提高观摩庭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开观摩庭,锤炼人员素质,将优秀公诉人选拔出来。

  3、调研和宣传报道要上档次。

  优

  第四篇:检察院公诉科 实习总结

  大学最后的一个学期,我来到汕头市金平区检察院实

  习。在此期间,我学到许多关于公诉工作的新知识,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校园里学到的知识,实习期间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工作,并得到检查人员的认同,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在公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期间,我弄清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和公诉人的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具体规定和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遇到不懂的问题,我都及时向领导和检察

  人员请教,也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还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的无知,知道的却不实用。

  深有体会的还青少年犯罪问题。我偶尔会帮检察

  人员抄写案件的摘要,填写审查起诉登记卡,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补充侦查通知书和换押证,在我所接触的案件中,80后已经是犯罪的“主力军”,而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也占有一小部分,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思想对我们传统社会和传统思想地强烈的冲击。并且此时社会正在转型,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被告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社会的大环境是那么功利和躁动,缺乏社会经验的人很容易误入歧途。与检查人员一起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的情景,我记忆犹新,那样的场面对我的冲击是相当大的,看着那充满朝气而又青涩的脸庞,可是带着闪烁的手铐提醒我,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都是涉嫌作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他们本该在校园里接受教育。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在提审过程中,有个80后的犯罪嫌疑人是文盲,我只能将讯问笔录口述给他听,最后由他按指纹确认无误。还有一个不识字的犯罪嫌疑人,写姓名的时候只能画圈圈。想到这样的情况,我就不免想起我们构建法治社会的目标,只能说,任重而道。

  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过

  渡阶段,是一个重要步骤也,也是我人生的一段难忘的经历。说实话,我还舍不得离开实习单位,因为这里的人教会我的,

  远不止是公诉工作,他们还教导我如何待人接物,怎么在办公室工作和“说话”。在这个人情冷漠的年代,人家愿意指出我工作的不足,我真的感觉十分感动。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都来自领导和检查人员,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来不一定有机会从事司法工作,但是大学几年的学习加上两个月的实习,足以让我用一段时间来消化,我也会继续学习法学专业的相关知识。持续关注中国的司法事业发展。

  第五篇: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总结报告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我的第一次实习就这样结束了。是满怀收获还是一无所成,或许需要以后的日子来检验。现在突然有些伤感因为还是挺喜欢这种生活的,另外检察院的老师对我,说真的,真的不错。这次去实习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实习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为说已经有几十个厦大的在实习了,让我三十号再去;于是只能去隔壁的检察院,但是很尴尬地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政治处主任,只能自己一间一间的去问,所幸苏主任爽快的答应了,闲聊过程中发现竟然还是“邻居”,就住在隔壁小区。说这段经历其实是想说有一个收获“脸皮更厚了”。实习的过程或许刚开始是新鲜,慢慢的觉得有些无聊了,但是回想起来,这段时间我学到的东西确实挺多,也正如一句话所说的:不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动上也逐渐成为一位法律人了。

  xx年年7月19号,开始走进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我跟随林东明检察官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当天林老师给了我一个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证据,在卷宗上做备注,并从中挑选出有用的证据,以组成证据链。这是一个需要细心的工作,所幸没有出现错误,林老师对我完成的任务还是比较满意。而在实习期间,整理了相当多的案件的证据,而这也是实习过程中花费时间最多的。其中有几个比较复杂的案子还需要加班才能及时地完成。当然,这些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恐怕是我在实习阶段获益最多的吧。

  公诉科检察官的工作也就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个偷税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税务部门联系。而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这些机关的联系,也能够了解到其他机关的工作。我想这对于我也是很有益处的吧。

  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因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恶的。但是林老师说了一句:怕什么,咱们是这里的主人。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师都很恭敬,也会主动打招呼说“检察官好”。而在讯问过程中,也看到了严厉的林老师,而平时他是待人很和蔼的。当然讯问开始或者结束后,林老师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会闲聊几句,问下家里的情况,了解下平时生活的困难,做下思想工作。很幸运的是几次提审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较老实的,看到的他们眼神里都满是后悔、焦急。但是,他们当中几个还有前科,有些还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们再次犯罪吧。客观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计问题。 而开庭恐怕是到检察院实习的同学最为期待的吧。也是在实习一周后我才有机会跟随林老师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去很紧张,因为个人觉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师也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出庭,实习就白来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诉书,其他的就看林老师了。而那种感觉跟模拟法庭完全不一样,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态的变化吧,毕竟模拟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们坐在这里,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沉甸甸的。而开心的是几次开庭都能得到林老师的夸奖,也在每次开庭结束后,林老师都会很有感触地告诉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让我受益匪浅。

  在实习阶段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自己处理了一个案件。从接到案件开始,到提审,到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当然这过程都是在林老师指导下完成的。接到案件,整理材料、录入、打印报告、告知相关人员的诉讼权利、提审、出庭支持公诉都是在林老师的指导下自己做的。而提审的时候不是自己在一边看了,而是问犯罪嫌疑人我想了解的问题;开庭的时候从念起诉书到出示证据到提出公诉意见等都由我来做。当法官最后当庭宣判的时候,突然有点当检察官的感觉了。后来跟一些同学交流,发现我是相当幸运的,有机会能够比较完整的完成检察官的工作。

  当然,实习过程中,重要的并不仅仅是学会一些法律实务,对于我来说,还有对于自己品性的改变。在学校,做事都相对比较急,而这段时间跟林老师在一起,做事也开始力求沉稳;另外也学会低调一些。我想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发展帮助都会相当大的吧。 而另外一个比较开心的是实习过程中由于要完成一个暑假作业,有幸采访林老师,了解了他的人生轨迹,也从他那里了解了他的人生顿悟,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另外还有他对我的教诲。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 最后想向林东明老师道一声谢谢,也谢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其他老师们,让我度过了充实的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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